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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开沅教授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教育家,他不仅是享誉国际的中国辛亥革命史研究会、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现改名为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和中国教会大学史研究中心的创办人和领导人,同时也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开展并推动国际学术交流的中国学者之一。章开沅先生深厚的学养和人格魅力深受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他培养和影响了一批活跃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中青年知名人士。为继承和发扬章开沅教授的治学精神和人格风范,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国内外各界友好人士设立“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学术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设在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是由海内外众多学者和其他各界人士共同倡议与支持的一种开放性的纯学术基金。
第三条 本基金的宗旨是支持和推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对话,促进中国学术国际地位的提升和东西方学术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并将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国际学术基金会”。
第四条 本基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基金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基金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筹集基金:随时接受所有愿意推动东西文化交流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国内外各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各种形式的捐赠。
二. 管理基金:在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连续积累,滚动发展。
三.使用基金:设立基金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的学者和研究生从事东西方文化交流及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
1.举办“章开沅学术讲座”;
2.建设“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历史文献中心”;
3.参加相关的重要国际性学术会议;
4.从事东西方文化交流相关领域的重要文献整理、研究与出版。
5.出版东西方文化交流相关主题的重要学术著作。
6.举办东西方文化交流相关主题的国内与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7.奖励硕士生或博士生从事东西方文化交流及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
8.资助从事东西文化交流相关主题研究的国内学人来“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历史文献中心”从事资料搜集和短期研究与交流。
第三章 基金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设立“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学术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审定每年度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 设立“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学术基金”办公室。遵照本章程及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负责策划基金筹集方案,落实基金筹措的具体工作,实施基金的分配、使用,处理基金日常事务,提交年度基金筹集与使用情况报告,并起草年度基金的筹措与使用计划。
第八条 设立“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学术基金学术委员会”。所有申请资助的项目必均须经学术委员会通信评议与最后审定。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本基金的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利息;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本基金专用的人民币帐户和外汇帐户。
第十一条 本基金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第五条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不得将基金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本基金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 本基金的经费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将经费有关情况定期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接受资助单位与个人应与本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发现不按原定协议使用资金,有权停止或减少提供或收回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2年4月 20 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章开沅东西方文化交流学术基金办公室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2806 传真:027-67868368
Email:eastwest@mail.cc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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